絕非gadget狂迷,不過對於新奇玩意的確有點難以抗拒,多年來的手機相機電腦都換了又換,今次先來個手機回顧。

第一部手機是Erisson GH398。笨重,電很厚,但這部機的特點是異常防震防撞,試過無數次「落地開花」,跌得機身跟電池分離,依然無甚損傷,加上接收力特強,作為一部電話,拿足101分。

當然手機除了是一部電話之外,對於小小gadget迷來說,外型、功能同樣重要,用了好一段日子,某人將他的motorola startec給我用。要知道當時的startec是潮物來呀,小小的摺機,雖然加上厚電之後,外型其實有點怪,還有那條永遠好像快要斷掉的天線,用不了多久就壞了。

之後是NEC的DB1000,銀色的機身,當時覺得超型,對它愛不釋手,但接收力麻麻,竟常都出現斷線的狀況,最後更不知何故聽不到聲音,拿去維修,竟然連螢幕也燒掉,前後用了還不到一年。

上大學時,手機的體積越出越小,Nokia的8210一出,更成為熱賣機款,我也在某電訊公司訂購了一部,選了白色。這部手機有很多回憶呢,梁先生曾答應過會送我一個啡色的機殼,結果一等便十年了,到今天,我還在等候我的啡色8210機殼.........

8210後,有一段時間我回歸平淡,選了ericsson的T29,雖然很多人說它醜,但我真心覺得它很elegant,而且保持了ericsson的傳統,就是接收能力超強。

數體積小,相信最小的,必定是sony ericsson的T600。小得比一張卡片還要小,可以放在我的散銀包之內,重量只有60克。銀白色的機身,亮麗而清新(這個形容詞超爆!是今日開會時 有人提出的,我還在想我們如何將一個網站的使用說明變得「亮麗而清新」)。這部手機,外型100分,但接受能加較NEC DB1000更不濟,是典型的「潛水機」。

第一部彩mon手機,是motorola的E365,當時覺得人人都用Nokia,我選motorola是很有型的,也是用了一年便壞了。

型了一年,xx痕,還是覺得Nokia那麼受歡型是有原因的,於是買了可以轉mon反摺的6260,很重體積很大,像一塊磚頭多於一個電話,內置的揚聲器很差,但還是經常拿來播歌。

一直對panasonic有點偏好,曾有一部panasonic相機,買的時候十級喜歡,後來用那部相機拍過很多滿意的照片。panasonic出過的電話不多,我有幸用過VS7。鏡頭並非什麼名廠,但是覺得拍出來的照片還滿不錯,當然還有那一按即彈開的摺疊式設計。

之後開始學人用smartphone,選了motorola的E6。數數手指,這部是我第三部的motorola手機。E6的代言人是周杰倫,手機亦內指了周先生的wallpaper,當然我沒有選用。除了介面奇醜無比外,基本上E6是一部不錯的手機,最後若非Touch screen壞了,我也沒打算換機。

有人說用過touch screen的手機之後,就回不了頭。E6之後我就換了HTC的P3600i,外表圓圓的,像一塊肥皂,當時覺得很漂亮,現在看來很笨重。還有,買的時候很貴。

P3600i用了一年半,終於「打柴」,忽然不懂震,心思思下,我在今年大年初一,出了現正在用的HTC Touch HD。3.8吋的巨mon的確吸引,對於不喜歡iPhone的我來說,可說是不二之選。唯一不好的,是鏡頭超弱,但其他方面,到現時為止,我仍很滿意。
數數手指,前後用過12部手機,平均每一年換一部,我有決心打破這宿命,Touch HD會陪伴我超過一年、一年半,甚至兩年........
1 則留言:
KaKeung:
I''ve only found one common cell phone we both used before WAHAHA
Nokia的8210
Yeah!!
Joe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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